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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:

  今天特別選錄了兩篇文章與各位共同討論,我個人看了以後,很有感觸,細細閱覽多遍,想到人生各種層面的問題,待我一一與親愛的朋友們敘說。

  我們存在人世間,所有的追逐、奮鬥,表面上看來是實質的功名、利碌,是可見的車馬財物或是抽象的地位、名聲、情感,都不是必然的目標,但我們絕對忽視不了我們內心的自我肯定與他人的評價,講白話點就是說,我們心中在乎這世間的一切,我們為了在乎,所以我們執著、我們狂熱、我們追求,物質與可見的一切都是憑藉、是假借、是工具,我們要的是在乎的心情得到滿足,縱然滿足只是一時,我們將不斷地更新或改變我們「在乎」的目標內容。

  物質是我們生命的依靠與必然需求,除了一定的官能滿足,其他的其實是種心理的擁有與情感的佔有。我雖屬極平常的小資產階級(某種意義來說是無產階級),但性喜精細、雅緻之物,不時小購些精美瓷器或妨作藝品,但心中常有此物偶為我有,在這時光交錯某一點上與我相逢,或在我存在時,它毀滅、壞棄了、或我忘了擁有而將其遺忘、棄置在某一角落中。我們的生命總有底限,但從我們的角度看,物質的生命大於我們,小甚一張紙,大至任何器皿、用具,我們與其相遇就只一段,我們就只在初擁有與其有感覺分離時,方真正對該物質在乎,你認為呢?

   附上兩篇文章,剛巧都談到紀念品,或是情人間之信物,或是夫妻間紀念,或是朋友間分享禮物,具象是物,真實是情。但中西有別,我們可能為擁有傷情、懷念傷感,有或沒有俱是牽掛。但看歐洲人之文化與涵養真令人動容、感佩,無論其視生死為何,光其視軀殼為暫借,待其大去時復歸自然,毫不眷戀。(記得前時曹幼方亦有如此遺願,放諸大樹,回歸土壤,這在台灣不多見,但如你看韓劇,其中角色如死亡,往往將其火化骨灰揮灑於江面或湖中。)而所愛之人心愛之物亦能將之分享好友,我喜歡這樣的分享。

   我基本是個放不開、有點小氣的人,對親人與朋友的分享常不乾脆又小家子氣,我認為這是一種生命氣度的狹隘與淺顯。至於情感我也如此,還記得昔日,對愛情儘管盼望與企求,但口閉澀、筆思慕,心狂想,身禁足,滿是糾纏與矛盾,稍有佳人在信件與言語上有所肯定,便隻字片語頓成珍寶,朝夕戀存,時相瀏覽,所在乎的只是我心中的感覺,「她」在乎我,如此而已,其實什麼都沒有。直到婚後,方於某日整理信件,察覺畢竟只是春夢縈懷,年少故事,就存心中,其餘一把丟棄,不復典藏。

    我可能不會如往日般,日日寫信,時時動筆,因為我深覺文字與心得雷同太多,看之熟悉,單調重複不見新鮮。如常強迫朋友們閱讀,於心有愧,對您無益。不是客氣,是自覺,就如我今年幾乎未曾試圖投稿報社,因為我知道,不能創新或擴展,只有保存心志,再加充實,才有為世接受的可能。當然,我猶會努力的!

    紀念一文為我打字,另一文為網路擷錄,在此說明,願你們喜歡!

     克偉 與你聊天


 


紀念 ◎鹿憶鹿(91.02.01中華日報副刊)


有些禮物是殘忍的紀念,時時提醒你想忘也忘不了的愛戀、回憶。


收受了一條漂亮的絲巾、昂貴胸針,你喜愛得泫然欲泣,常常結著那條絲巾、別著那枚胸針;或著獲贈一本經典名著,正是你推崇的作品,你感動得不得了,覺得如遇平生知己,將作品放在案頭,常常翻閱,上面還寫滿眉批。


對方體貼入微地送你愛不忍釋的禮物,當然是因為深情享意,是因為歡喜愛悅。然而,一些說也說不清的理由,情淡了,緣盡了,怎麼辦?禮物要丟掉嗎?不丟,當然只能是殘忍的記念品了,有時,或者也是捨不得忘掉,要千方百計地保留那個禮物,像似為了憑弔那段感情。


朋友年輕時深愛的男子曾送過一個貴重的陶杯,現在身嫁豪門的她所謂貴重當然是情感上成份居多,陶杯是一起出遊的紀念,是曾經纏綿悱惻的鈐記。有一天丈夫失手將她日日拿來飲水的陶杯掉地上摔破了,她為此大發雷霆,吵得丈夫莫名其妙,不知平日什麼都無所謂的妻子何以如此歇斯底里,只好勉為其難地將陶杯黏合,於是,千瘡百孔的陶杯又放在客廳中養花用。朋友說,還是捨不得扔,甚至陶杯的殘破不堪更讓她三天兩頭想起往事。


另一個朋友收到的愛的禮物很棘手。他與交往長達八年的女友都喜歡閱讀,女友讀過的好書就送他,上面還寫著許多熱戀中人慣常的癡文癡詩。書就這樣送了八年,中外小說、畫冊、攝影集、詩集,應有盡有。然後,男婚女嫁,各不相干了,他將那批幾大箱的禮物放在朋友處多年,下場如何,我們沒有細問。然而,我們都看到他的難捨之情,女孩八年情深意摯相對,一片癡心全在那些經典的書冊上,他說他老想起女友深夜不寐的溫柔書寫,想起她一手工整的、遒勁的字,像是鐫刻在他心版上,也想起他負心時她痛不欲生的面容。


有時,我也不免想著,情人間的禮物是否是種陰謀,似乎是變相的希望對方永遠記得,因此,最昂貴的就是「鑽石恆永遠,一顆永留存」,不腐不壞,也是一種麻煩、累贅吧!


錢鍾書先生有一篇小說就叫〈紀念〉,小說中的那個丈夫為即將出生的小孩命名「天健」,天健原是常來家中走動、剛喪生的飛行員表弟的名字,換句話說,是為了紀念死者。而對小說中的妻子曼倩來說,這個小孩可能是她與死者偶然雲雨下的意外,卻意外成了對死者的紀念。鍾書先生將小說取為〈紀念〉,讓人印象深刻。小說中曼倩對天健的捐軀有一種被釋放的舒適,本來不願去回想的意外偷情,忽然變成一個值得保存的私人紀念,「像一片楓葉,一瓣荷花,夾在書裡,讓時間慢慢地減退它的顏色,但是每打開書,總看得見,也不由自主地寒慄……」


與學生聊起當年送人硯石、毛筆的種種,他們都異口同聲地說,用毛筆寫情書,太累了吧!如果鬧翻了,還要處理一大疊嘔心瀝血的情書,犯不著吧!不如打電話、打手機、上網方便,即使分手了,也不致於牽牽扯扯,事如春夢了無痕。學生還說了意味深長的一段,送禮物最花、送巧克力,枯了扔了或吃掉,萬一分手無從回憶。


其實,最難堪的還有一種,作家將出版的作品在扉頁上題辭獻給心愛的某某,不料書一出版,早已境遷情逝,只好由成千上萬的讀者一起去追悼這一段變色或褪色的戀情。


 



打開歐洲特派員筆記本


◎江靜玲專欄(每周六刊出)  (2002.02.02中國時報浮世繪版)


 


一位喪偶後獨居多年的朋友,最近來電邀請我們到他家小聚。他獨居在倫敦泰晤士河邊的一棟大房子裡,是個十分沈默的傳統英國紳士。晚餐後,主人拿出一個女士珠寶箱說,「這是我妻子的首飾箱,請選擇任何一項妳喜歡的飾品。」


    我從來沒有遇到過任何人,在全然不吭氣的情況下,拎出一個珠寶箱來,任我挑選。「不,我不可以這麼做。」我直覺的回拒。但主人相當堅持,強調這是他邀請我們到家中做客的主要目的。


    但為什麼呢?


    「分享。」他解釋說,自從妻子過世後,他的社交生活愈來愈簡單,只有一些老朋友還保持聯絡。他們沒有子女,財產早已分配遺留給不同的慈善機構,妻子的衣物也多捐贈給不同的慈善單位。可是,妻子的飾品他一直不知道該如何處理,這些東西是她經常或配戴、或珍愛的收藏,更包括了許多兩人共同生活的記憶在其間。


    有一天,他想到,為什麼不把這些首飾贈送給週邊合宜的朋友們,讓這些放置在箱子裡的飾品可以有另一層意義。「我相信,她會同意而且喜歡我這麼做的。」我從來沒有見過他的妻子,只聽說她是個優雅且好品味的女子。朋友當然也不會隨便就把人約到家裡,拿出亡妻珠寶箱隨人挑撿。我不敢選過於貴重的飾品,像是鑽石之類,最後選了一條半寶石但設計簡單獨特的項鍊。「那是我們在土耳其一起挑的。」我決定那一刻,朋友突然笑開來的說道。我似乎同時感受到他那種知道這條鍊子現在為我所有的釋放。


    我沒有向他解釋,自己一定會好好保存這條項鍊。因為這並不重要,他知道我會如此做的。我之後,這條項鍊會落到何處,恐怕我們都不會知道了。可是,至少到目前為止,這是一項很特別的友誼分享。新年的時候,我刻意戴上那條項鍊出席一項這位友人也受邀的晚宴。席間,另一位女士配戴了一副美麗的耳環。大家都注意到,我的項鍊和她的耳環,「曾經屬於艾倫太太的。」我們兩人不約而同的回答。我們的朋友只是默默地喝著他手上的紅酒。但我相信,大家都很高興朋友間能有這種默契。


    我不知道西方人是否比較不忌諱在生前談論自己的身後事,或拿別人家亡者的遺物。一位朋友的老父親,有天指著家中諸多古物中的一只大瓶子說,「記住,我要這個。我先訂了,別人不能要。」我在現場弄不懂的說,「那本來就是你的呀。」大家都笑了,原來老先生別有所指,他是要那個中美洲古瓶作為自己百年後的骨灰放置處。


 


接著,大家開始高談闊論自己要什麼樣的墓地和墓誌銘。我們想到一個牛津大學畢業的鄰居老哈利最瀟灑了,他一生服膺社會主義,憎恨英國保守黨,反對柴契爾夫人不遺餘力。他在睡眠中過去後,未舉行任何儀式,老妻依他生前交代,把骨灰撒在離住家不遠的攝政公園裡。有天喝茶時,老太太不經意的說,「太重了,而且也不好引人注意,所以我分三次才把哈利撒完。」我現在到攝政公園散步時,偶爾總會想到鄰居哈利也在裡面。


    那天,一個患病的朋友打電話來表示,製作了一幅版畫,但只印了十五張,準備送給友人作為她辭世的禮物。我們去取畫時,她開心的簽名,並說,「謝謝你們願意接受我的禮物。」我忍住眼淚,告訴自己,這是另一種分享。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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