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早安:
看見身旁的好友、同事為情感與婚姻不斷徬徨與摸索,有人在迷惑中尋找肯定的答案,有人在慌亂中捉摸穩定的支持,有人在猜疑不定中邊問邊答那不確定的情愛現象,所以各走各的路、各有各的滄桑與辛酸。
時間不是絕對的考量,但一定是重要的關鍵;年齡不是必然的因素,但確定是不可迴避的問題。就是因為生命有限,我們才塑造愛情的永恆價值,否則我們恍恍悠悠的生命難有支持。有些人在你生命中的一段陪你走過,但他也不知你的心裡,你也不明他的想法,走到十字路口該離或繼續走?確是難題。
每個人都有理想,每個人都有渴望,但現實不會在幻想中變化,條件也不會在盼望裡成就。婚姻的本質是人世現實狀況的大成,但卻包裝以浪漫、夢幻的情愛,所以叫人難以判斷。
我們也看了不少王文華冷嘲熱諷的都市男女文章,但那是調濟,不是指引,縱然是某某夫人、專家的說法也是隔鞋搔癢,因為抉擇的是你,你本身就是最大不確定的因素。
我也算晚婚,下決定結婚時,談不上理智。但一旦結了,反而理智而堅持,因為在婚姻過程中,面對問題,解決衝突,才是真正的關鍵。
我個人覺得,下決定不必等到所以條件都成就,外貌、學歷、品德、家世……,還加上你心中隱微現實與夢幻的劇烈矛盾,我們眼前的與電腦中的,這可變、可逆、可幻的成份太多了。只能選其一、兩個重點,是寂寞、是年齡、是個人的生涯計劃,無一不可,定下來再來解決,天下事處在不斷流失的生命與時間的洪流中,就沒有不可解決的。
以下是網路上不知名作者文章,抄下來供你們參考,或許你有你的想法,就如你有你不同的人生,也願大家都有幸福的感受,讓大家與你相處,你不說大家也知道,一切都在不言中。
阿偉附記
選擇屬於自己的適婚年齡 網路文章,作者:不知名
當父親正為了大女兒今年要從大學剛畢業了,她卻自動送給父親一項「驚喜」的禮物--她要結婚了,對象是網友。在網路上交往半年,正式約會迄今也有半年,加起來剛好一年。
「他的爸媽說,這個週末可不可以來拜訪您和老媽?」她以極輕的聲調,試探父親的反應。
「當然,」父親停頓一下,心裡也想不出個反對的理由,只好勉為其難,「可以啊!」
「你真是老糊塗啊!」母親驚叫:「這個意思就是來提親耶!你真的今年就要把女兒嫁掉啦?」
「是著樣嗎?」父親好像真的弄不清楚對方家長的來意,「你這麼年輕就想結婚,會不會太早?」
「對嘛!現代人普遍都比較晚婚,沒有人那麼早結婚。」母親附和。
「只要我想結婚,任何年紀都適合結婚。」她的堅持,讓父母嚇了一跳。
「可是你們才認識一年。」父親疑慮地說。
「那麼,請問您,認識幾年才適合結婚?」她反問,「您和老媽認識多久結婚?」
「我們那個年代,跟你不一樣。」母親說。
「那就對囉!我也跟你們不一樣。」
不久之後,她結婚了。人生還長,幸福不是終點,過程比較重要。我不知道她的決定,是不是對的。至少,她現在過得很幸福。愛情,過程中的幸福,可能比結果對不對還重要。
‧生理成熟,不見得就適合結婚;心態上的準備,也不可忽略
另一個例子,恰好相反。一位男性朋友,在二十七歲那年失戀之後,直到過了所謂的「適婚年齡」,還是沒有碰到心儀的對象。現在已經四十歲了,對婚姻仍殷殷盼望。
「我覺得我真正的『適婚年齡』還沒到。」他對我說。
我很佩服他的勇敢,或者應該說是智慧。不管面對多少親友的壓力,都能處之泰然。「什麼時候才是你的『適婚年齡』?」我請教他的意見。
「就是當我碰到一個能分享生命價值觀的女人,而且她也願意嫁給我的時候,就是我的『適婚年齡』。」
傳統觀念講的「適婚年齡」,比較偏重從生理上或經濟上來解釋。精神層面的「適婚年齡」,現在才開始有人拿出來談。
生理成熟、經濟獨立,不見得就已經到了適合結婚的地步。心態上的準備,也不可忽略。
從精神、心靈的層面來看「適婚年齡」,個別性的差異就很明顯了。有的人二十幾歲就已經想清楚了;有些人則到了四十幾歲還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。明瞭自己的人生價值觀之後,還要遇見一位能接受這種價值觀的人,並且願意結婚,成為「靈魂伴侶」。當一切遇合都自然而然地發生了,那一年就是「適婚年齡」。
‧婚姻,是自己的選擇。日子,是自己過的,不用做給別人看
大部分的人都寧願相信,婚姻要靠點「緣分」。聽起來,滿抽象。
我倒認為,「緣分」就是很多變數的組合。生命裡,有些變數是我們可以掌握的,例如:自我的學習與成長。有些變數則不能由自己操控,例如:在捷運車廂碰見某個人。
面對婚姻,我們只能盡力去掌握自己所能掌握的那一部份。至於,不可操控的那一個部分,就懷抱敬天畏神的謙虛態度,迎接未知的變數。只要以正面的心情泰然處之,每個謎底揭曉,都有它的意義。
英國詩人及劇作家王爾德〈Wilde〉對於婚姻有很諷刺的看法,他說:「男人由於寂寞而結婚,女人由於好奇而結婚。最後,雙方都失望。」足以為鑑。
我的看法是:不要因為害怕寂寞,就找人結婚。也不要因為別人過度的關懷,就苦惱自己為什麼還是單身。婚姻,是自己的選擇。日子,是自己過的,再甜再苦,都是自己的。不必對別人交代,也不用做給別人看。
如果,一定有一些幸福,是想和所有的人分享的,頂多是像席慕蓉女士的詩:
「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,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,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,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;總有一些什麼會留下來的吧?留下來做一件不滅的印記,好讓好讓那些不相識的人也能知道我曾經怎樣深深地愛過妳。」
我想,是這些溫柔的詩句,提醒年輕的我們--在相愛時百般珍惜地認真,在分手後千恩萬謝地祝福。擁有愛情的時候,讓雙方都願意追求共同的幸福;失去愛情的時候,把自己活得很好,當作是一種義務。
不論是否走入婚姻,我相信,真情才是心靈唯一的歸宿,才能如皎潔的月光般被記憶。於是,愛情的滄桑,在時間的流域中成為絕代風華。婚姻,不是唯一的保障。
坐三望四年紀的人,如我,念起這些詩句時,總是寬容地忘記歲月的威脅,慶幸自己曾經在徬徨少年時生長在那樣一個有詩的年代。就算幾十年後,依然單身,只要重讀這些詩句,年少的心情便又一頁一頁地翻回來。所有愛過的人、經過的事,都將在經歷的當時感受浪漫、而在過往的以後更覺深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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