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間「真意保留」
情人談戀愛最美妙的時期不是情感穩定發展時,而是曖昧時,愛與不愛之際,互相揣測,彼此猜疑,有些許緊張,有點兒期待,一方以為你會愛我,卻不敢確認實事真是如此,愛在不明不白,情在不清不楚,然後遊戲雙方卻有了高度的興奮感,讓人癡狂,使人欲罷不能,卻無從得知雙方真意為何,因為彼此都在內心保留許多,或許是感情保留,或是選擇保留,也或許是答案保留,就是不能一一表列,全然說出,不然很可能全盤托出,真相揭曉,一切都成為一場遊戲、一場空。
民法86條也有所謂真意保留:「(真意保留或單獨虛偽意思表示)
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,而為意思表示者,其意思表示,不因之無效。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,不在此限。」,懂不懂無所謂,人間真相有類於此,但難以法來規範,純以心來感受。
人與人之間,若存在一種類似的狀況,沒有共識、沒有默契的兩人,偏偏互相以為對方或許可能明白我在說什麼,又或是期待對方自然明白我的弦外之音,話外之意,然後各自講自己的表面話,應酬語,或是唬弄帶過,模糊應對,直結果呈現,雙方各自訐譙,彼此不滿對方不懂得體諒,不知道分寸,那只能說兩方的表示行為與內心真意沒有符合,不相一致。此謂之人間「真意保留」!
近來我也歷經幾次真意保留情事,事後自己的行為頗引起一些非議,自我檢討,發覺自己個性有「鄉愿」的地方,礙於情面有時不會當面將事全然說清楚,比如說,聚餐前未講明付費原則,也未告知宴會性質,是好友晤談,還是身為東道主,沒有讓人明白,直到付帳時刻,有人付帳就收,其餘人見有有人付,不得不付款,場面不免有點尷尬,雖然各自攤付,但彆扭已經產生,讓人多少心中有所芥蒂,錢至此已是小事,反而是讓人認為「不夠意思」、「不夠大方」,著實不夠自然,不夠光采!
雖然事後諸葛,知所反省,但是再一次面對場景,也不會「實況重播」,按腳本排演,人生事與個性和認知有關,而非一廂情願說「我知道」就了解。
縱然與知心好友相聚,簡簡單單地相約一事,彼此都可能以為對方懂我,縱然不說,也該體諒,但是心事隔肚皮,感情存胸臆,不言不語,卻也難分難解地一清二楚。
我想除非是存心惡意,互不相讓,甚而錙銖必較,不然只要是朋友、同學或相識,大家都該互相體諒,知道所有的過程都是情境,因個性、感情與言語感受而有許多的「自以為是」,雖然結果不如人意,但那也是某種的「自然而然」,月旦人物,品評時事誠然就事論事,但對情感還是心存真意,若有心中保留,那就尊重其感情,相逢自是有緣,更何況我們還真不止是有緣而已,還有情份與許多的曾經,本性難改,那就互相接受那眼前的「有情人」吧!不必改了,瞭解就好,體諒就好!守得雲開見月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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